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时间: 2024-03-20 23:24:29 |   作者: 新闻中心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豪美新材是一家是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铝型材制造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始终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的附加价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门干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通过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大多数都用在门窗、幕墙等方面。在门窗领域,铝合金门窗对传统的木门窗、塑料门窗形成持续的替代趋势;在幕墙领域,铝型材是幕墙的常用材质。随着商业地产持续不断的增加、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持续不断的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广州白云机场等国内地标建筑;并应用于阿布扎比国际机场、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阿联酋克利夫兰医院等多项海外工程。

  2、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抵抗腐蚀能力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愈来愈普遍, “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的新趋势。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的附加价值的高端应用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

  3、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汽车用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研发和生产,所生产的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包括电池托盘、防撞梁、副车架、电机部件、减震支架、动力托架等10余种,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汽车零部件公司可以提供铝合金材料和部件,应用终端包括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外资及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等自主品牌,小鹏、蔚来等造车新势力,是华南地区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4、系统门窗。公司自有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标志性的广州保利天悦、珠海格力海岸、上海星河湾等项目。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依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依据客户订单确认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营销售卖框架合同;结合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依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企业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居间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做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特殊的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是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天气特征情况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一样的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研发的门窗产品方案和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分可大致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依照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公司,由门窗加工公司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

  公司所供应的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对整车的安全和性能具备极其重大作用。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来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时,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做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验测试的机构进行仔细的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公司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类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建筑类铝型材下游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其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 “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依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自2020年中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逐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区域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大大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的新趋势,是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政策层面上对绿色建筑的占比要求逐渐提高,2017年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2020年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2022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2021年发布《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再次提高这一比例,要求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方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十四五”建 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等目标;2023年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2600亿元,2023-2025年年均增长15%以上。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显著,未来随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升,系统门窗将作为绿色节能技术被普遍的应用到未来的建筑中,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由于系统门窗相对传统门窗成本、价格上较高,此前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一直处在卖方市场的环境下,花了钱的人新建楼盘门窗产品选择缺乏话语权,多数开发商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缺乏足够动力选用系统门窗。近年来,随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屋的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 ,消费者话语权提升,促使开发商为更多选用系统门窗改善居住体验 。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下降,销售增速的下滑,部分地产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经过本轮淘汰后仍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目的优质房地产企业普遍比较重视房屋品质和产品差异化。长期以来,国内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极度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系统门窗作为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对生活质量的提升明显。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不到5%,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系统门窗渗透率将逐年提升,提升门窗品质成为住宅产品升级的重要方向。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的人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门窗产品的品质已成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基本功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的时间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 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花钱的那群人、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天气特征情况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符合消费升级的趋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准不断上升,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随着花了钱的人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慢慢的变多家庭的选择。

  近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逐步的提升,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接受程度慢慢的升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958.7 万辆和 949.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5.8% 和 37.9%,市场渗透率达到 31.6%,较2022年提升 5.9 个百分点。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迅速增加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商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的迎来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公司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和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大多数来自之一。我国提出了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其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相较于传统燃油车,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能力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某些特定的程度限制了新能源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目前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主要使用锂电池作为动力,为保证续航能力,往往需要携带数百公斤重的锂电池,导致纯电动汽车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能提高2.5km。在电池技术短期内未有重大突破的前提下,汽车轻量化成为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学技术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海关总署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汽车出口量522.1万辆,同比增加57.4%,超越日本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出口国。尤其是在新能源车领域,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的质量、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且新能源汽车出口达到120.3万辆,同比增长77.6%,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慢慢的变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此前的“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迅速增加,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有望成为汽车轻量化重要增长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对公司及“豪美转债”进行定期跟踪信用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豪美转债”信用等级为AA-。

  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带来的机遇,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赞同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股的方式获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具体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整体工作情况,企业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三位独立董事递交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CEO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纯利润是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2023年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余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已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3)。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真实的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做出的,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4-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接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线年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

  为线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有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并且开展具体业务。本次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更好地平衡公司外汇收支,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和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紧密关联,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及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受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带来潜在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控制汇兑损失、减少经营不确定性,具有必要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规避外汇风险,提高对外贸易业务安全性,增强财务稳健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风险处理程序、信息公开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够很好的满足真实的操作的需要,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1、基差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2、违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外汇现金流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增加基差风险;或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不善而造成风险。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行为;公司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的过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处理程序、信息公开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满足真实的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把握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格外的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防止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已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也加强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有关人员素质。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一直增长的真实的情况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一定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采用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的公允市价由金融机构依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来进行定价。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组织并且开展具体业务。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监事会审议赞同公司及子公司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的人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访问网址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的策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做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长、总经理: 董卫峰,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做调整)。

  投资的人可于2024年03月2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8Z015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0.19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725.8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502.12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

  2023年1月3日,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2023年6月30日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16,399股,累计支付现金16,117.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当年以现金为对价、集中竞价为交易方式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按照上述法规,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6,117.56万元,2021-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共计21,238.50万元,已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

  鉴于公司2023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赠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年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经达到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该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投资者回报水平,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截止到2024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一般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线-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4年3月5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真实的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

  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0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4-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3,000万元、美元不超过11,500万元的担保。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为线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有几率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有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做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902.20万元。

  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别的货币),结合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